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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对防排烟风管提出了耐火时限要求

发布时间:2024-04-26    访问量:785次    来源:江苏森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
一、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,当确有困难时,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.0h。

2、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,当设置在吊顶内时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5h。

二、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,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。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。

三、排烟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排烟管道机器连接部件应能在280℃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。

2、竖向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独立的管道井内,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5h。

3、水平设置的排烟管道应设置在吊顶内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5h。当确有困难时,可直接设置在室内,但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.0h。

4、设置在走道部位吊顶内的排烟管道,以及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,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.0h,但设备用房和汽车库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可不低于0.5h。

四、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m³的房间外,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。

五、补风管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5h,当补风管道跨越防火分区时,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.5h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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